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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城小学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

时间 :2018-10-18 15:14:46     作者 :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城小学     浏览 :

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,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,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,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》的要求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财务公开的原则

学校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、及时、真实、有效的原则,做到“公布地点公众化、公布形式专栏化、公布内容通俗化、热点问题专项化”。

二、财务公开的内容

1、学校收入支出情况;

2、学校固定资产及其增减变动、处置情况;

3、学校大额支出申报及实施情况;

4、学校依法收费的项目、标准、范围、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;

5、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;

6、教师绩效工资发放、学生助学金发放等;

7、教职工及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。

三、财务公开的形式

1、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;

2、定期召开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大会,汇报经费收支情况;

3、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。

四、财务公开的范围

财务公开要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和以家长委员会为代表的社会发布。